关于印发《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打印本页 | 浏览: |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9日
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申报、使用及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总量控制,以岗聘任、到期退岗”的原则,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确保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补贴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岗位开发与申报
(一)开发原则
公益性岗位开发应优先满足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求,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退捕渔民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含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岗位数量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资金承受能力和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综合确定,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年度开发计划报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二)岗位类型
公益性岗位类型主要包括: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类岗位;公共设施管理、治安协管等公共管理类岗位;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其他经认定的非营利性岗位。岗位设置不得是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申报流程
1.需求申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附件1);
2.审核认定: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属性的予以认定,并纳入年度开发计划;
3.公示与备案:通过审核的岗位名单应在当地政府官网或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3.岗位职责及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4.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五)申报时间
集中在每年的2月-8月份。
三、岗位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流程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申报审批公益性岗位后,要严格按照发布、报名、考察、面试、聘用、签订合同等流程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二)岗位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解除或终止,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三)安置期限及次数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且退出岗位后3个月以上,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并在人社一体化平台中提交备案信息及相关资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最多2次。
四、岗位补贴
(一)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全额补贴,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
(二)申报时间
集中在每年的9月-11月份。
(三)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附用人单位对公账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按月发放工资的银行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附件2、附件3);
2.人社部门按要求审定补贴资金后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人社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拨款函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四)补贴监管
建立公益性岗位补贴动态核查机制,定期抽查用人单位在岗人员情况;对虚报冒领、违规使用补贴的用人单位,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益性岗位是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有力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各部门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特性。
(二)规范审批流程。秉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岗位的开发、申报及补贴,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补贴的审核,坚持初审、复核分离(“双岗双人”);财政、人社部门要将审定的补贴及时发放至用人单位。
(三)完善系统经办。做到岗位及补贴的受理、初审、复核等全流程在人社一体化平台中线上经办,确保业务全程留痕备案。
(四)加强监督管理。人社部门要强化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对公益性岗位及安置对象实行“双实名”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在岗状态及时更新。持续完善退出管理机制,及时将已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系统内进行退岗减员登记。
附件:1.娄底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核表
2.娄底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
3.娄底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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