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娄底市2025年先进材料产业专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5月31日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打印本页 | 浏览: |
各相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娄底市2025年“娄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娄人社函〔2025〕8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评价选拔工作,特别强化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评价服务,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服务娄底“材料谷”建设,经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我市先进材料产业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及要求
娄底市内先进材料产业相关企业中,符合《娄底市“娄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附件1)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申报人员劳动关系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无需提供社保证明,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核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参评途径
可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申报,也可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荐申报。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后,按单位属地原则汇总报至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娄底市2025年“娄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娄人社函〔2025〕8号)要求,2025年度先进材料产业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评人员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2))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只需线下提交纸质版,无需网上申报。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线上线下一致。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4)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单独胶印;《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律由申报系统内导出。参评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并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形式审查通过,提交给评委会后,方可报送纸质版材料。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信息,相关信息用白色纸条同时体现在封底。送审材料每人1袋,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
3.用人单位(组织)需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在对应的复印件上逐页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单位行政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4.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次参评的有效材料。任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5.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同一年度内,同系列同级别只能申报一次,即专场评审和年度评审只能选择一项。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5日;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
报送地点:娄星区乐坪东街22号恒丰大酒店12楼会议室(联系人:彭金兰;联系电话:13337381177)。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规定,中级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初级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场评审工作,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参评,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才积极申报并提供优质服务。
(一)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诚信参评,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附件5)放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二)单位(组织)要按规定将申报参评材料(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材料、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前,所有申报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参评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形式审查、评委会资格复审、专家综合评审的流程进行。
(四)负责推荐的企业或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原件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协助造假的企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市人社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1.《娄底市“娄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
2.《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3.《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5.个人失信记录表
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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