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娄底市2024-2025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工作的通知(娄就服函〔2025〕3号)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59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2025年度娄底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和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
(二)企业无历史欠费,存在历史欠费或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在补齐欠费或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三)2024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2025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五)劳务派遣单位可为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主动服务和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免申即享”。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系统里将本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中获取的教育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本地登记失业信息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向参保单位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应在收到确认信息后3个月内通过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确认企业账户、人员信息等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信息。企业确认后,由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公示后发放扩岗补助资金。未及时确认的,视同为放弃本批次享受资格,其中,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仍可在下批次重新确认。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的企业视为放弃享受补助。
(二)自行申请。自行申请推行告知承诺制经办模式。对于普通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企业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进行申请。
劳务派遣单位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为自有员工申请的,需准备《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的,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至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四、资金拨付
对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普通企业及为自有员工申请的劳务派遣单位,由经办机构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或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对于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的,经办机构可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需在资金到账1个月内将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的凭证提交至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可要求其退回未拨付部分,并取消下年度申领资格。
五、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娄底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8262215
娄星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8313083
冷水江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8997622
涟源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4439501
双峰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6831153
新化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738-3225068
附件: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
娄底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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