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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年10月17日 来源:娄底市委组织部       浏览:

关于印发《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娄发〔2022〕7号)精神,确保政策落地生效,现将《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娄发〔2022〕7号)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在市辖区(含市本级、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下同)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青年人才。本办法补贴范围不含中央、省在娄高校、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补贴,企业与政府财政各承担50%;由财政承担部分,市区两级各承担50%,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标准

第四条 补贴对象

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含)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 2022年4月13日之后,从娄底市范围外全职新引进到市辖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 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2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市辖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

第五条 补贴标准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3. 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生活补贴。

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两年内每年额外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5.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六条 青年人才生活和购房补贴申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企业登录娄底组织网,下载、填写相应申报表和汇总表(含电子档),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在地(注册地)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报。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

(二)审核。娄星区委人才办、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本级企业申报资料由市人社局负责初审),提出拟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复审(市住建局负责做好购房情况查核),市委人才办审核确定补贴对象。

(三)公示。市委人才办将补贴对象名单在娄底组织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放至个人账户。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核查明确的,不予发放补贴资金。用人单位瞒报、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一)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格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的,不予发放离职年度及后期补贴资金;

(四)其他需要取消资格和待遇的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相应的支持补贴办法。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2. 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3. 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表

4. 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 片

毕业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 学历学位

身份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来娄工作

时 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进入现单位

工作时间

企业注册地

□市本级

□娄星区

□娄底经开区

社保缴纳 所在地

□市本级

□娄星区

□娄底经开区

申报金额

个人银行账号

开户行

所在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

本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初审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娄底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来娄工作时间

申报 类型

毕业学校 及专业

申报 金额

个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联系电话

备注

注:申报类型指:A.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B.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意见(盖章): 市委人才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本人电话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来娄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社保缴纳所在地

□市本级

□娄星区

□娄底经开区

所购房屋地址及

幢号、房号

购房合同号 (网签备案号)

购房日期

申报购房 补贴金额

申报类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个人银行账号 及开户行

本人

承诺

本人申请领取购房补贴,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完整,对已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的,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此申报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向公众公开。同时,严格遵守娄底市人才购房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五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算)内不交易、不进行商业抵押。请将批准的补贴资金划入本人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

单位

意见

该同志已于 年 月与本单位签订 年期劳动合同,并在 XXX(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期房购房日期指购房网签备案时间。


附件4

娄底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来娄工作时间

申报类型

购房时间

购房合同号 (网签备案号)

申报购房补贴金额

个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联系电话

备注

注:申报类型指:A.硕士研究生;B.“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意见(盖章): 市委人才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lddjw.hnloudi.gov.cn/zgldswzzb/gggs/202210/9a9346bad75248fd9d86ab56be1ab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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